刘宪
初唐宫廷诗代表,与沈佺期、宋之问共推律诗定型
- 字:元礼
- 流派:宫廷诗派
- 号:不详
- 文集:作品散见《全唐诗》《文苑英华》
生平简介
刘宪,字元礼,初唐重要宫廷诗人,生于高宗显庆年间,卒于睿宗景云年间。少以进士及第,历任州县属官,武周时期因文采受赏识,累迁凤阁舍人。神龙政变后随中宗复位,官至太子詹事,参与修撰《则天实录》。其仕途与武周至中宗朝政治变动紧密交织,曾因张易之案牵连贬官,后复起用。
文学活动集中于武则天至中宗朝的宫廷文化圈,长期担任修文馆学士,主导景龙年间宫廷唱和活动。诗作以应制奉和为主,多五言排律,精于对仗用典,《奉和立春游苑迎春应制》《奉和幸礼部尚书窦希玠宅》等代表作展现富丽堂皇的盛世气象。虽题材受限,但在声律探索上承前启后,为盛唐律诗成熟奠定技术基础。
历代评述
“宪与沈宋齐驱,然气骨稍弱”《唐诗品汇》
“景龙文馆诸作,宪诗最称典重”《全唐诗话》
“初唐七律演进,刘宪实有铺路之功”《唐代文学史考论》
思想流派
刘宪诗歌以颂圣应制为核心,秉承儒家礼乐教化思想,注重辞藻雕琢与声律和谐,内容多描绘皇家典仪、宴游盛景,反映初唐宫廷文化气象。其诗风雍容典雅,形式上积极实践五七言近体诗格律,助推唐诗格律化进程。
轶事趣闻
武则天曾命群臣赋《立春游苑》诗,刘宪援笔立成,得赐锦袍
中宗朝任修文馆学士,常与李峤、崔湜等奉诏唱和,称“景龙文馆十八学士”
中宗朝任修文馆学士,常与李峤、崔湜等奉诏唱和,称“景龙文馆十八学士”
人生轨迹
655年生于宋州宁陵
675年进士及第
685年任许州司户参军
697年任凤阁舍人
705年因张易之案贬泸州刺史
708年召回任太子詹事
711年卒于长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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