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安石
王安石位列唐宋八大家,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核心人物。作为熙宁变法主导者,他开创'荆公新学'思想体系,被列宁称为'十一世纪改革家'。其政治实践深刻改变宋代社会结构,文学成就则树立了宋调典范。
- 字:介甫
- 流派:临川诗派|经世文学
- 号:半山
- 文集:临川先生文集|王文公文集|周官新义|字说
生平简介
王安石生于临江军清江县(今江西樟树),父王益历任多地州县官。少年随父宦游,博览群书,庆历二年(1042年)以进士第四名及第。初任淮南判官,在鄞县推行水利、兴学等改革试验。嘉祐三年(1058年)上《万言书》提出变法纲领,未获重视。神宗即位后,熙宁二年(1069年)拜参知政事,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,陆续颁布均输法、青苗法等新法,掀起中国历史上著名的'熙宁变法'。因保守派激烈反对,两度罢相,晚年退居江宁(今南京),封荆国公。其变法虽最终失败,但深刻影响了宋代政治经济格局,文学创作则开创了议论化、散文化的宋诗新体。
历代评述
'其文如汉廷老吏,曲折尽情'——南宋朱熹《朱子语类》
'三代以下完人,唯介甫一人'——梁启超《王安石传》
'文学造诣与政治抱负同样惊人,宋诗面貌由此焕然一新'——钱穆《国史大纲》
'变法虽未竟全功,然其理财思想实开近代国家经济政策先河'——黄仁宇《中国大历史》
思想流派
王安石主张'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'的变革精神,强调'权时之变'的改革方法论。经济上推行青苗法、市易法等国家调控政策;教育上改革科举、兴办学校;文学方面提倡'文以载道',开创以议论入诗的宋诗特色。
轶事趣闻
青年时曾三日不眠写成《伤仲永》,警示天赋需后天培养
任鄞县知县期间首创'贷谷于民,立息以偿'的青苗法雏形
与苏轼'乌台诗案'时不顾政见分歧上书'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'
晚年隐居钟山,骑驴漫游,随身布袋装满干粮与诗稿
任鄞县知县期间首创'贷谷于民,立息以偿'的青苗法雏形
与苏轼'乌台诗案'时不顾政见分歧上书'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'
晚年隐居钟山,骑驴漫游,随身布袋装满干粮与诗稿
人生轨迹
1021年生于临江军
1042年中进士
1051年任鄞县知县
1058年献《万言书》
1069年主持变法
1074年首次罢相
1075年复相
1076年彻底退出政坛
1086年病逝江宁
交游网络
宋神宗赵顼(变法支持者)
司马光(政敌)
苏轼(文学之友)
吕惠卿(变法助手)
曾巩(文学挚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