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营州歌》

高适 唐代

原文鉴读

营州少年厌原野,狐裘蒙茸猎城下。(狐 一作:皮)
虏酒千钟不醉人,胡儿十岁能骑马。

白话今译

营州的少年习惯了原野生活,穿着毛茸茸的狐皮大衣在城下打猎。(狐裘一作:皮裘)喝上千杯胡人的酒也不会醉,十岁的胡人孩子就能熟练骑马。

注疏集解

1. 营州:唐代东北边陲重镇,今辽宁朝阳一带,多民族杂居。
2. 厌(yàn):通“餍”,习惯、满足之意。
3. 虏酒:指少数民族酿造的酒,酒精度较低。
4. 胡儿:对少数民族少年的称呼,此处无贬义。

创作背景

此诗作于高适早年漫游燕赵时期(约开元二十年左右)。当时营州为唐朝东北边防要地,安禄山曾任营州都督,此地汉、契丹、奚等多民族混居。诗中描绘的正是这种特殊环境下形成的豪放民风。值得注意的是,'虏酒''胡儿'等称谓反映的是唐代中原人士对边疆民族的普遍认知方式,并非贬义。该诗与高适后期《燕歌行》等成熟作品相比,更显质朴天真,是其边塞诗创作的早期探索。

作品赏析

这首诗以白描手法展现唐代边塞少年的豪迈生活。前两句通过'狐裘蒙茸'的服饰细节和'猎城下'的动态场景,勾勒出营州少年与中原截然不同的生存状态。后两句用夸张的'千钟不醉'与早熟的'十岁骑马'形成强烈对比,突显边地民族剽悍尚武的性格特征。全诗语言质朴却充满张力,短短四句便构建出浓郁的边塞风情画卷。

高适巧妙运用数字对比(千钟/十岁)和典型意象(虏酒/胡儿),在28字中浓缩了边塞文化的核心特质——这种以少胜多的艺术表现力,正是盛唐边塞诗的独特魅力。

诗中'狐裘蒙茸'的触感与'猎城下'的动感形成视听通感,让读者仿佛触摸到皮毛的粗粝,听见马蹄踏雪的咯吱声。'千钟不醉'与'十岁骑马'的夸张表述,实则暗含对边民生存能力的惊叹。全诗以中原文人视角观察边地风物,在猎奇赞叹中又带着微妙的文化隔阂感,这种复杂情绪通过平实的语言自然流露,堪称唐代边塞诗中的'风俗速写'佳作。

高适

字:达夫

生卒:约704年-765年

流派:边塞诗派

历代评骘

此诗直写边城情事,不假雕饰而风味绝佳,如尝新猎之炙,粗粝而甘美
明 胡应麟 《诗薮》
'厌'字用得极活,非深于边塞生活者不能道
清 沈德潜 《唐诗别裁》
后二句真画出一个活胡儿,较岑参'浑炙犁牛烹野驼'更觉生动
近人 高步瀛 《唐宋诗举要》
高适早年诗如糙米,嚼之愈甘,此作尤见其捕捉生活瞬间的敏锐
现代 钱钟书 《谈艺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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